蓄電池在使用過程中需要注意哪些
發布時間 : 2018-12-04
1、防止過放電
蓄電池放電到終止電壓后,繼續放電稱為過放電。過放電會嚴重損害蓄電池,對蓄電池的電氣性能及循環壽命極為不利。
蓄電池放電到終止電壓時內阻較大,電解液濃度非常稀薄特別是極板孔內及表面幾乎處于中性,過放電時內阻有傾向,體積膨脹,放電電流較大時,明顯 ( 甚至出現變形 ) ,這時硫酸鉛濃度特別大,存在枝晶體短路的可能性增大,況且此時硫酸鉛會結晶成較大顆粒,即形成不可逆硫酸鹽化,將進一步增大內阻,充電恢復能力很差,甚至無法修復。
蓄電池使用時應防止過放電,采取 “ 欠壓保護 " 是很有效的措施。另外,由于電動車 “ 欠壓保護 " 是由控制器控制的,但控制器以外的其他一些設備如電壓表、指示燈等耗電電器是由蓄電池直接供電的,其電源的供給一般不受控制器控制,電動車鎖 ( 開關 ) 一旦合上就開始用電。雖然電流小,但若長時間放電 (1周) 就會出現過放電。因此,不得長時間開啟,不用時應立即關掉。
2、防止過充電
前面已經對過充電進行了闡述,過充電會加大蓄電池的水損失,會加速板柵腐蝕,活性物質軟化,會蓄電池變形的幾率。應盡量避免過充電的發生;選擇充電器參數要與蓄電池良好匹配,要充分了解蓄電池在高溫季節的運行狀況,以及整個使用壽命期間的變化情況。使用時不要將蓄電池置于過熱中,特別是充電時應遠離熱源。蓄電池受熱后要采取降溫措施,待蓄電池溫度恢復正常時方可進行充電。蓄電池的安裝位置應盡可能保證良好散熱,發現過熱時應停止充電,應對充電器和蓄電池進行檢查。蓄電池放電深度較淺時或溫度偏高時應縮短充電時間。